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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纸一体化的投融资市场化分析

浏览次数: 日期:20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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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纸一体化的投融资市场化进程初析

胡 楠(2004年9月)

 

今天有幸参加“2004年林业投融资国际研讨会”,我作为一个多年从事制造业的技术经济工作和研究者,只能以我对纸业投融资的实践和研究为基点,粗略地谈谈有关林纸一体化的投融资市场化若干观点,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实现林纸一体化最基础的市场经济环境是投融资市场化

十年前,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改革方案中提到:“竞争性项目以企业为基本投资主体,投融资活动推向市场,由企业通过市场融资、建设和经营。”这就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对投融资市场化的初步描述。

林纸一体化项目属于竞争性项目,林纸一体化产业自然属于竞争性产业。十年前的改革方案就决定了林纸一体化的投融资市场化这一重大改革的市场取向。

市场化是提高市场化程度的简称,所谓市场化程度则是指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基础作用的大小。显然,实现林纸一体化的过程就是市场配置资源的过程,而不是什么管理模式的转换过程。过去谈了多年的“林纸结合”,主要话题是如何改变原有的管理模式,往往变成一种部门管理权的博弈,因此只谈不合。现在谈林纸一体化,从表象看是林纸的产业化经营,即经营一体化,甚至形象地表述为人工林场是纸厂的第一车间。从本质看则主要是通过产权清晰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合而成的资本一体化。林业和纸业的资本一体化以及其他形式的“利益”一体化,是一种法治规则下的市场交易行为。在现行制度环境下,实现林纸一体化的交易费用很高甚至无法交易,其根本原因是诸多制度性障碍,主要体现在产权制度和政府对产业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管制太多,其核心是投融资市场化程度低。

实现林纸一体化产业的投融资市场化,主要体现在如下三方面:

1.林(仅指工业林)纸产业的基本的投资主体---企业产权清晰,基本实现民营化;

2.减少政府对林纸产业及其投融资活动的干预和管制,政府逐步从投融资活动中退出;

3.通过金融体制改革,创造自由、公平、有序的资本市场和融资环境。

这就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下实现林纸一体化所要求的最基础的经济环境。

二、我国林业和纸业都有巨大的市场机会

从上可知,只有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才能有效推进林纸一体化。在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中,如果林纸业有着巨大的市场机会,就能吸引更多的投资者,特别是吸引民间资本的进入,反过来又加速了其市场化进程,形成良性循环。

纸业的市场机会巨大,这是众所周知的。

中国纸张的消费量巨大,将以高于GDP的增长速度增长,是我国制造业中少有的供不应求的产业。

2003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量4300万吨,增长13.76%。消费量4806万吨,增长10.94%,但人均消费量仅为37公斤,大大低于世界人均消费水平。

2003年进口纸及纸板、纸浆、废纸、纸制品合计2199万吨,用汇82.33亿美元。

据有关预测,2005年我国纸和纸板的消费量将达到5000万吨,到2010年则高达6800万吨。

林业的市场机会也是巨大的。

上述纸张的消费需求,既是林业巨大的市场机会,也是制约我国纸业发展的关键因素。从2000年~2003年我国进口的木浆量可以看到对这两个方面的影响。

2000

2001

2002

2003

335

490

526

603

2000~2003年进口的木浆量(万吨)

    从以上数据可知,这几年进口木浆的年均增长率约为22%,到2002年其进口量已跃居世界第一,占世界总净进口量的20.6%。

从1990年到2002年:国产原生纸浆中,木浆占17%以下,2003年木浆比例也只上升到21%;对于整个纸业纤维原料结构而言,在此期间有了明显的变化,国产原生浆占总用浆量比重由1990年的68%下降到2002年的38%,由于进口木浆增加较快,木浆比重由1990年占14.6%增加到2002年占31%,废纸浆用量更由1990年的27.1%上升到2002年的47%(进口占一半)。中国纸业不断加深了对进口纤维原料的依赖,纤维原料已成为中国纸业能否持续发展的关键。

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中,70%是山地,宜林面积大约是2.67亿公顷,占全部陆地面积的27.8%。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森林覆盖率一直在缓慢增长,也才刚刚超过16%,比世界平均水平27%低得多,且林区面积利用率只有45.7%,而一些发达国家超过了90%。中国人均的森林蓄积量只有区区9立方米,相当于世界人均量的12.5%。

林木资源的匮乏导致了极其严重的经济与环境后果:2003年进口木浆、废纸、纸和板纸、纸制品、人造板及原本等林木产品用汇约120亿美元,与石油、钢铁共同成为全国进口用汇最大的三大类产品,产生进口依赖性。更严重的是过去没有外汇进口木浆等商品,逼迫走“以草为主”的错误道路,使我国纸业被严重扭曲产生了结构畸变,成为不可持续发展的典型产业。至如环境后果则是显而易见的生态恶化,将危及到后代生存与发展,代价是惨重的。

尽管森林资源匮乏导致了巨大的损失,但同时也预示着林业所面临的巨大的市场机会。木材短缺必然导致国内价格上扬这一趋势,而国际木材市场的影响可能导致国内木材价格的波动,但总的来说不会大幅度走低,因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环保意识日益增强,这种趋势最终会减少木材的供应。具体到植树造林的成本,虽然工业人工林的生产由自然状态向集约化、高科技、工厂化方向转化,但本质上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我国林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显然,有了上述的市场机会,只要建立一个好的市场环境,就会吸引外商和民间的投资。近年来,APP已在海南和广东韶关、清运,广西钦州,江苏镇江、盐城以及安徽等地陆续建设一批速生林基地。在海南计划6年时间,投资14.56亿元,种植23.3万公顷林地,截止2001年底已造林4.7万公顷,这些林木长势良好,木材蓄积量迅速提高,并且逐渐显示出对当地生态环境的良好调节作用;林业已成为广东投资新热点,从1991年,全省私营投资造林总面积达53.3万公顷,投入资金达23亿元,造林户数达54万户,木材和林产品累计收入约76.6亿元,私营林业的发展走在全国的最前面。

从上可见,市场机会的作用已经开始显现,并得到了不低的回报。值得指出的是广东,由于制订了灵活、宽松的鼓励发展私营林业的政策,创造了较好的市场环境,因此效果显著。然而,在广东以外的广大地区,目前还很少有私人资本进入林业,主要是存在诸多障碍,阻碍了投融资市场化进程。

(以上所有数据主要摘自余贻骥、顾明达老先生和曹振雷博士发表的文献,顺表谢意。)

三、投融资体制改革步履维艰,市场化进程缓慢

笔者重温了10年前的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对照近期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结合林纸产业的实际,其中最要害的问题是投资项目的审批制。10年前的1994年,为了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明确指出竞争性项目以企业为基本投资主体,投融资活动推向市场,政府要逐步从竞争性项目投资中退出。10年来,政府不仅没有按上述改革方案逐步退出,反而通过扶优扶强的“双加工程”、贴息的国债项目、消化吸收国产化项目,反“老掉牙”的重复建设问题等行政措施,强化了投资项目的审批制,改革10年没跨一步,甚至后退。

后10年如何?笔者并不乐观。投资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然而紧接着的下文就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和备案”——这里的核准制实质上改头换面代替了审批制。

首先“《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这对于最“爱”审批项目的投资主管部门能自己“革自己的命”吗?例如《目录》规定年产10万吨及以上纸浆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基本上就是压在该 部门手下现已上报的全部纸浆项目,当然还包括今后上报的这个大范围纸浆项目(世界主流浆种木浆项目的经济规模在30万吨以上)。

其次,核准的内容成了“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空泛的原则,任何项目都可以用这些核准原则落实到“管和卡”上,与审批制有什么不同?

笔者多年在对制造业这个最大的竞争性产业的学习、实践和研究中,深深地体会到:“不断清除观念上和制度性的障碍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国制造业的定位过程——把定位定在全球化时代的市场化取向的改革上,定在制度创新和政府的正确定位上。”

对于金融体制改革,目前正陆续出台改革举措。正如媒体所宣扬的“中国国有银行市场化改革揭开序幕”“中国要成为经济强国必须先整顿银行,并进行改制”     我们期待着投融资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四、清除制度性障碍,加速投融资市场化进程,推动林纸一体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林纸一体化产业是林业(大农业     第一产业)和纸业(制造业     属第二产业)从资本到生产经营融合为一体的产业。从整体上来说是竞争性产业,以在市场中的公平、充分竞争为其基本特征和创新动力。纸业是制造业30个大类行业中的一个,它在我国制造业发展过程中的共性特征、趋势和规律,适应于林纸一体化产业。笔者在“中国制造业到底如何定位”(《战略与管理》2004—1)一文中,作了较全面的论述,并预测我国制造业在世界制造业中的份额(指增加值)将由2002年的7%增加到2020年的20%左右,中国将成为制造业大国,进而发展为世界制造业中心之一。对于林纸一体化产业其发展趋势也是如此,关键是抓住机遇,不断清除制度性障碍。文中指出制造业本身现行体制中应清除的最现实、最关键的制度性障碍:

1、要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彻底废除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制。结合近期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原则上应取消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核准制。

2、深化行业协会管理体制的改革,把行业协会办成真正的民间组织,成为企业家俱乐部。文中介绍了一个“中国林纸企业家俱乐部”的组建和活动情况,它是一个真正的民间组织。可是这种行业协会的新模式,却不能在民政部进行登记,名不正言不顺。改革现有组建行业协会的审批制,破除双重管制,走自治、自律和依法监管、平等竞争之路,也是当前清除制度性障碍的重大举措。

3、应尽快从推行产业政策大国的“路径依赖”中挣脱出来,对于以往为制造业制定的差别性产业政策应一律废止,并为新的对企业一视同仁的产业政策所取代。

由于林业和“三农”密切相关,林纸一体化经营模式应属于农业产业化经营这个范畴,因此政策性极强,清除制度性障碍的难度很大。尽管如此,如下问题已经无法回避且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

1)林地使用仅与伐木权分离,即对工业人工林实行限额采伐的计划管理,业主对所经营的林地没有自主的处置权,不能按市场需求进行采伐。

林业部门提出必须坚持“恶管山”“严管林”,对生态林是完全应该的,但对工业人工林却不应该强调“管”字,而目前应该强调“放”。依法放开、松绑的出发点是如何调动投资者和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如何推动林业产业化经营。只要政策、法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市场既自由宽松又规范有序,农民种树只会越种越多,决不会乱砍乱伐。农民是最实在的“理性经济人”,怎么会去砍自己身上的“肉”呢?同样,对于进入林业的大量民营企业家,是更不会乱砍乱伐的。

因此,应将生态林和工业人工林绝然分开,政府管生态林,工业人工林依法交给企业,交给市场。

2)目前林地产权结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和集体所有制下的农民分散承包。由于投融资市场化必须基于产权的交易,国有林场和集体林场的产权交易在产权实现形式“不到位”的情况下是难以交易的,和市场经济有不相容性。至于农民分散承包的林地,由于承包期和流转性等问题,要将这些土地集中起来集约经营有很大的难度。

以集体林场的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带动国有林场的改革。对于农民承包的林地,还要延长承包期,并逐步放开林地使用权的交易,最终过渡到永久性的林地使用权,并可在大范围内依法流转。

3)据调查统计分析,我国木材税费达到20多项,占一次销售价的50%以上,有的地方甚至高达木材销售价的70%以上。并且由于政企不分,将完整的林业产业过程人为地割裂,划分为营林、森工、流通三个部分,导致税收计征环节改变,征税范围扩大,造成多税并列,重复收税。这种税费制度失去了均衡市场条件下的公平,使营林投资者的收入仅为木材价格的20%左右,对农民和其他投资者是一种强制性的剥夺。

实行政企分开,建立林业规范公平的大市场,趁国家出台了粮食补贴、农业税减免、大型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政策的时机,大大减轻林业税费。以目前的200多万吨木浆900多万立方米造纸用材为例,如果税费全免才约20亿元,即使将来发展到1000万吨木浆4500万立方米木材也不过100亿。这是我们应该付给农民的“发展债”,因为“经济发展固然是硬道理,社会公正也是硬道理。”(胡鞍钢2002)

4)探索促进投融资市场化的多种途径,如:

由于林业的风险高,如病虫害、火灾等,要探索建立工业人工林保险的可能性,国家可以从林纸产业的税收中提取保险基金,吸引企业投保;

探索建立活木林市场。阻碍外资与民间资本投入林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树木的生长期长,这不仅加大了风险,而且降低了资产的流动性。有效的解决办法是建立活木林市场,即允许种植有任何种类树木的任何大小的土地可以在任何时候进行交易。

以上观点简单明确,没有套用有关经济学的教条,而是从自身多年实际工作和不断学习的体验中总结出来的,并且不少看法的表述后面都有生动的实例作基础。笔者深切地体会到,吴敬链先生说的“我们正在过大关”就是要克服来自旧观念和既得利益对改革的巨大阻力,努力清除经济发展道路上的制度性障碍。只有这样,林纸一体化的投融资市场化进程才会加快,这个国民经济中的大产业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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