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达能集团致信新浪财经,发布对娃哈哈事件进展事件情况的通告,通告称已正式启动程序对付娃哈哈非合资企业。
4月11日,在达能发布会上亚太区总裁范易谋称,已于4月9日正式向娃哈哈创始人宗庆后发出通知函,要求其作为合资销售公司的董事长,对“非法“成立的非合资销售公司准备启动法律诉讼程序。
30天的期限内,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管理层未对非合资企业的违法行为采取任何行动。
以下为达能集团通告全文:
达能集团关于娃哈哈事件进展情况的通告
2007年4月9日,作为合资企业的大股东,达能集团向娃哈哈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寄出了正式的书函,要求他代表合资企业起诉未经合法授权、非法销售与合资企业相同的“娃哈哈”品牌产品的杭州娃哈哈食品饮料营销有限公司。这是我们采取法律行动的第一步,并为解决争端设立了30天的期限。
截至到今天,娃哈哈合资企业的管理层未对非合资企业的违法行为采取任何行动。
在此情况下,达能集团于今天正式启动了相关的程序。目前我们尚不便透露具体的程序,以及正在与合作伙伴进行的协商。
达能集团一直没有放弃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争端的希望,我们也会为此尽最大的努力。
感谢广大媒体的关注。我们会及时向大家通报最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