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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木制品出口贸易政策的调整对国内木业和家具业的影响

来源:许美琪 2007-4-3 9:37:36

我国木制品出口贸易政策的调整对国内木业和家具业的影响


许美琪

1 我国木制品出口贸易政策进行了哪些调整
  2006年9月至11月,中国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旨在抑制低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减少巨额的贸易顺差,平衡国际收支;也旨在保护国内资源、减少污染。这些新的政策会明显地影响中国的木业和家具业。兹将有关具体政策简单介绍如下: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出口商品出口退税率和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财税[2006]139号
实施日期:2006年9月15日
核心内容:对24类木制品出口退税(属于税则号HS44下的6位数的HS编码类产品)和4类木制家具产品(属于税则号HS94编码产品),其出口退税从13%下降到11%,自2006年的9月15日起此规定生效。
1.2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暂定税率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发布文号:税委会[2006]30号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1日
核心内容:中国出口的木片、实木地板和一次性木筷,除了不享受退税以外,这些产品自2006年11月1日起,还要另征出口关税10%。
1.3 《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环保总局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82号
实施日期:2006年11月22日
核心内容:总计有66类木制品和用濒危树种木材生产的家具被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1.4 《2007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6年第100号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
核心内容:加强对“出口再加工”贸易的管理,政府对进口原木加工的锯材再出口实施出口许可证制度。根据此项政策,用进口原木加工成锯材再行出口必须取得政府有关机构发放的许可证,出口锯材的港口指定为以下港口:绥芬河、大连、满洲里、二连浩特、上海、天津、厦门、莆田,漳州。
2 对这些出台的有关木制品出口贸易政策的背景理解
2.1 中国政府外贸政策的取向
  2006年,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10.7%,外汇领储备突破1万亿美元。据中国海关统计,2006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高达17606.9亿美元,较上一年增长23.8%;其中出口9690.8亿美元,增幅回落了1.2个百分点;进口7916.1亿美元,增幅上升了2.4个百分点。中国政府正在努力优化进出口结构,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努力缓解外贸顺差过大的矛盾,增加进口增幅,减少出口增幅。中国政府外贸政策取向表现在,支持具有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扩大服务产品和农产品的出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增加能源、原材料以及先进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强国家口岸管理和检验检疫工作。[1]
2.2.近年中国木材及木制品进出口的增长
    2006年,中国进口原木3215万立方米,增长9.5%,平均价格增长10.6%;进口锯材607万立方米,增长1.6%,平均价格增长10.2%。

图1  2000年到2006年中国的木材及木制品进出口金额
    图1表示了从2000年到2006年中国的木材及木制品进出口金额。从图中可以看出,自2003年开始,中国的木制品出口金额超过木材进口总额,2006年出口金额已是进口的2.2倍。中国已成为世界木制品加工和出口大国,总体发展平衡快速。[2]
    在我国的木材总供给中,国产原木和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产量为2亿立方米,进口原木和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产量为1.1亿立方米,对外材的依存度为35.5%(5)。这种大规模的进口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一种批评意见认为中国大量进口木材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全球森林资源(主要指热带森林)减少的趋势。尤其确实存在着进口木材中来自未经国际森林认证,甚至是木材生产国非法采伐的木材的情况,这使中国面临着国际舆论的巨大压力,作为一个对全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负责任的大国,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
2.3 中国进口木材来源的变化
2.3.1 原木
    中国传统进口地区是亚洲,但近年从亚洲地区进口的木材下降较多,从亚洲进口的热带原木占进口热带原木的比重由2005年的42%下降到34%。进口马来西亚原木下降了24.1%,缅甸原木下降了9.4%。
    从大洋洲、非洲进口的原木比重从2005年的57.6%上升到65%。从大洋洲进口的主要是热带阔叶材原木,来自所罗门和巴布新几内亚,分别增长18.7%和12.5%;而从非洲进口的也主要是热带阔叶材原木,从加蓬进口增长17.7%,从赤道几内亚进口增长25.3%,从喀麦隆进口增长512.6%。
    俄罗斯是中国原木的主要供应国,2006年从俄罗斯进口原木2182.6万立方米,增长8.9%,占我国进口原木总量的67.9%。同时,由于亚洲阔叶原木进口下降,俄罗斯的橡木、桦木、杨木等阔叶原木进口增长较快,增长了27.3%;海运南下原木增长25.3%,主要销往中国的长江三角洲地区。2006年,俄罗斯的的针叶材原木进口增长5.8%。
    中国从大洋洲,主要从新西兰进口幅射松已结束两年下降局面,2006年达到97.9万立方米,增长50.1%。
2.3.2 锯材
    亚洲是中国进口热带锯材的主要地区,2005年占我国进口锯材总量的86.2%,2006年下降到78.4%(表1)。亚洲的泰国、马来西亚、印尼和缅甸占我国热带锯材进口的70%,2006年它们分别下降了7.3%、20.8%、37.5%、44.5%,使市场上传统使用的树种木材供应短缺。特别是广东地区,所使用的热带锯材量占全国的60%以上,更显资源紧张。
表1 中国进口热带锯材的地区

2.3.3 进口木材来源的新特点
   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统计,1980年全世界的森林蓄积量为3433亿立方米,2000年为3863亿立方米,年均增长21.5亿立方米。保守估计,目前世界森林生长量超过60亿立方米,采伐量约在40亿立方米(含薪材),其中工业用材为16亿立方米。木材蓄积量逐年增长,但地区消耗不平衡,工业发达国家(主要是温带、寒带林区)的森林资源呈上升趋势,而发展中国家(热带雨林地区)的蓄积呈下降趋势。[3]
     2006年,传统的木材出口地区东南亚和大洋洲进一步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本国森林资源的政策,限制木材出口。2006年3月,缅甸封关,使原木市场更趋紧张。而俄罗斯、非洲、南美洲也相继发布了限制原木出口政策,如俄罗斯在4月份开始实施新政策,对未加工的原木出口关税提高到6.5%,达到4欧元/立方米;到2007年7月1日,未加工的原木出口关税将提高10%,达到6欧元/立方米。关税的上调,使俄罗斯的原木每立方米提高了10%以上。[4]
  

  图2  从亚洲、大洋洲、非洲的进口的热带阔叶木变化
表2 一些热销的热带材价格变化

  总的来说,由于我国进口的阔叶材以热带硬材为主,针叶材以温带、寒带为主,而其中热带硬木的来源主要来自于热带雨林地区的发展中国家,正是资源呈下降趋势的地区。因此,供应量趋少,价格趋高(表2);另一方面,传统亚洲供应国减少出口,从大洋洲和非洲的进口呈增长趋势(图2);而针叶材则由于出口国主要是俄罗斯出于控制原木出口的目的来提高价格,如果升到期望的价位,则出口数量有望增加,价格保持相对稳定。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硬木的价格和质量最为稳定,特别是家具级的南方橡木价格适中,近两年还由于美国对中国出口的木制卧房反倾销,而从原来的4600元/立方米降到目前的4000元/立方米以下。[7]
2.4 中国人造板业的快速发展使国内木质纤维材料供应更趋紧缺
    2005年,我国人造板总产量已达到6393万立方米;2006年上半年总产量达到2832.46万立方米,与前一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如以生产1立方米人造板平均需要木材1.5立方米计算,我国的人造板所需木材大约为1亿立方米。无论是用国内材还是进口材,都很难满足这一木质纤维的需求。
  我国人造板的原料主要来源之一是来自林区生产木材的“三剩物”以及次、小、薪材;前者每年大约有1000万立方米,后者每年有4000万立方米,合计5000万立方米。
  我国人造板的另一主要来源是人工林木材。虽然近年来我国大力发展人工林,达到0.5326亿公顷,占全国森林面积的30.45%(我国森林面积1.749092 亿公顷),蓄积量达15亿立方米,占12.04%(我国森林蓄积量124.56亿立方米),但我国人工林多以幼材为主,成熟人工林每公顷蓄积量也仅为71.55立方米,产材量仅为28.2立方米,为天然成熟林的41%。要到2010年,每年才可提供4905万立方米[6]。况且,根据国家的林业政策,人工林也必须采取限额采伐;另外人工林还需提供造纸等方面的巨大原料需求。
3 这些出口贸易政策调整对木业和家具业的影响
3.1 出口退税降低类的产品
    受到降低退税的24类木制品主要包括软材和硬材胶合板、木框架、木制窗、木制门、实木地板和其它木制品。根据2005年的统计数据,这些类别的产品出口额达到49亿美元,较2004年增长20%,占到中国木制品总出口额的76%(图3)。
    四类出口的木制家具也降低了退税幅度,它们包括木制卧房家具、木制办公家具、木制厨房家具和其它木制家具和零部件产品。2005年,中国出口的木制家具总值达47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27%(表3、图3)。

表3 受到出口退税调低和出口禁令影响的木制品和家具的类别
 Table 3. Wood and furniture categories (6-digit HS code) influenced by tax rebate deduction and export ban


图3 出口受到影响的产品(1996-2005)
Figure 3. Exports of the Influenced Products 1996-2005
资料来源:Global Trade Atlas
3.2 调整暂定税率,即另征出口关税类产品
   中国出口的实木地板、一次性木筷和木片,除了不享受退税以外,这些产品自2006年11月1日起,还要另征出口关税10%。
    在中国,由于原材料成本的上升,资源密集性产业如实木地板业、一次性木筷业正面临着日益困难的财务状况。就在7个月以前(2006年4月),政府对实木地板的国内消费课以制造商5%的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产品涉及有几百种,它的目的是减少污染和抑制“污染型”的产业。
3.3 新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
 自2006年11月1日起,总计有66类木制品和几乎所有用国
内木材生产的家具都禁止出口(在出口加工区内的工厂可能不包括在内)。
   这个规定对国内木材加工业和家具业的影响目前尚不清楚,也难以估计,因为很难界定所使用的木材的原产地。中国的木材销售渠道非常分散,森林认证和产业链监管仍然滞后,但是据估计,至少有三分之一的木材来自于非法采伐。加之,在最终产品上所使用的木材树种和替代物越来越多,这些都使界定木材来源变得十分困难。
    自1997年起,中国已经对国内的主要林区实行禁伐,国内木材的消费已有相当部份来自于速生林,它们主要用于制造胶合板和实木复合地板。现行的政策可能最终会对国内速生林的利用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其中一部分是用于出口加工贸易的生产。[8]
3.4 “加工再出口”类产品
   对这一类产品,主要是针对工厂规模及技术水平实行准入制度,以提高产品出材率和品质,集中出口渠道的管理。估计将使该行业经过淘汰一批落后企业,实行适当的整合,使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并提高其竞争力,更加遵守国际贸易规则。
4 今后可能出现的趋势
   中国政府正力求弥补木材供需的缺口,目的是在将来能实现自给自足。在2005年底下达的一份红头文件中,中国政府宣布到2010年时,每年将减少4000-5000万立方米的木材消耗。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木纤维的循环利用、木材保护和替代被视为木材工业今后主要的四项发展战略。可以看出最近中国林产品贸易政策的调整与这个背景相吻合。
   一般来说,可以观察到2007年及今后几年有三个趋势:
1) 出口退税的减少和出口关税的提高、原材料成本的上
升和人民币的快速升值,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2007年中国加工型木制品出口的“硬着陆”。
  据报道,在邻近主要林区或者中俄边境有几百家锯材厂最近由于债台高筑而被迫倒闭,其余锯材厂大部份依靠进口原木和非法采伐的原木来维持生产。最近俄罗斯原木价格的急剧抬高使许多胶合板厂的财务状况更加艰难,有一些胶合板厂已转向其他产材国进口,如新西兰。
  同时,在国内市场,由于产能过剩,价格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在禁令发布前,在国内市场价格竞争已十分剧烈,大型的建材超市如百安居,过去主要是卖进口的木制品,但是现在低价的本地产品已取代了大部份的进口产品。国外供应商也许需要根据此项新政策重新评估他们的市场策略。
   2007年,中国的实木地板出口商也将遭受巨大的损失,除了实木地板出口出现了预期到的下降以外,强化地板的出口在美国正面临罚款,原因是在2005年三家美国地板制造商和荷兰所属的Unilin公司提出的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最近已由美国政府作出了终审判决。中国出口的强化地板在美国市场上的份额占到约70%。
我国部份木制品出口退税的减少和出口关税的提高,
再加上原材料成本的上升和人民币的快速升值,将增加企业的税负,企业的利润空间将压缩。如出口企业提高产品的出口价格,将减少木制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并且这种提价还要受制于品牌和质量的同步提升,企业只有通过增加产品的技术含量,才能实现。我国木制品出口的低价优势,将会因提价影响,受到其他国家的竞争压力,因此,我国出口木制品的竞争力会受到一定影响。
   2)出口禁令和随之而来的一些工厂倒闭可能会缓解造纸厂和人造板厂的木材原料供应的紧张局面
    可以看出,纸浆厂和造纸厂、木质人造板工厂(胶合板厂除外)并没有受到刚发布的出口政策的影响。造纸业和木质人造板业是中国木质纤维的用料大户,近来的发展已受到快速上升的材料成本的制约。预计到2010年,中国的纸和纸板的原料消耗将达到7600万吨,到2020年将超过1亿吨(国际热带雨林组织,2006)。人造板是中国家具业的基本材料,中国巨大的人口和潜在的国内消费市场将促使对林产品未来需求的增长。作为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可以预计,中国林业贸易政策将继续朝着有利于纸业和木质人造板业的方向倾斜。
  3)木制品业将出现整合的趋势,国内市场的竞争会进一步加剧
  我国木制品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和部份进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增补目录,使企业间的竞争更加激烈,部份木制品和家具企业会减少出口量而增加内销量,国内市场的竞争会更加激烈。部份大型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由于能承受税负的增加,仅仅是利润减少,而部份中小企业会税负增加而无利可图,甚至亏损。因此部份企业将进一步壮大,而部份企业会退出市场。从木制卧房家具反倾销个案的后果表明,出口壁垒将加速产业的整合,而规模最大的厂家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   
  最后,必须注意到地方政府对此项政策的执行情况,它常常是中央政府制定新的政策是否落实的关键。在许多情况下,由于地方保护主义,新的政策经常并不能贯彻执行。在中国的许多地方,木制品出口加工业占到当地GDP的比例还是很高。这些新政策对木材加工业的最终影响尚有待观察。[8][10]
5 结语
    我国出口贸易政策的调整是根据我国外贸政策取向所决定的,主要体现了国家鼓励木材原料进口,控制木材资源商品出口,并抑制国内全木型木制品的消费(注:1999年1月起,中国对进口原木和锯材实行“零”关税政策。2004年4月1日起,中国调整消费税目和税率,首次将部分木制品列入征收目录,包括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以及用于装饰墙壁天棚的侧端为榫、槽的实木装饰板。消费税的税率为5%,在生产环节征收。),以达到保护森林资源的目的;同时,在另一方面,由于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的主要区别之一是,我国的加工贸易对成品不征收增值税,因此也不享受出口退税。所以国家是以损失了一部分税收的代价来换取外汇的。因此从国家的税收和资源这些整体利益来考虑,无疑是必要和正确的。具体到对产业的影响,应该认识到这是一个产业调整的信号。正如中国家具协会指出的,在调整中,我们的产品结构应该更多地向着绿色环保方面,向着现代生活方式方面,向着全球多市场定位方面转变考虑。在针对国际贸易中产生的争端和摩擦中,应多用交流、协商的手段妥善处理,从而去争取构建和谐发展的国际环境。[9]
6参考文献
[1]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摘要),文汇报,2007年3月6日,第3版
[2]朱光前,回顾和展望,中国木材,2007年第1期
[3]朱光前,近年木材进出口贸易概况及木材产业相关问题的思考,木材工业,Vol.20, No.2,2006
[4]陆英 钟志娟,资源问题压倒一切 市场健康良性发展,中国木材,2007年第1期
[5] 江 泽 慧,中国林产品发展的现状和前景,木材工业,Vol.20, No.2,2006
[6]叶克林,中国的木材资源——人工林发展和资源需求趋势,2006中国木制品国际贸易大会暨投资论坛论文集
[7] 上海福人林产品批发市场信息部,2006年上海进口市场点评及2007年的展望,中国木材,2007年第1期
[8] Cao Jefferery & Ivan Eastin, China Announces Curbs on Wood Products Exports, International Forest Product Trading Center News, Winter, 2006
[9]钟佳,又好又快 持续发展 构建和谐家具产业,中国家具协会通讯,2007年第1期
[10]秦月,木材及木制品税收政策的调整对木制品行业的影响,国际木业,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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