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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新加坡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购买珠宝有瑕疵能退全款

来源:21世纪珠宝网 2006-8-4 10:26:18

    昨天(8月2日)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

  为了让中国赴新加坡游客获得“完美的购物体验”,昨天,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新加坡消费者协会发布4项购物警示:购物要索要发票、验明产品保障期、学会与旅行社沟通、了解新加坡的“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等。其中,按照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如果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包括珠宝等贵重货品也可以要求全款退货或与商家协商更换一件全新货品。

    提示一:索要发票

  付款收据是购物、产品的性质、退换货品的必要凭证。为了维护中国消费者的权益,新加坡旅游局制定了一系列中文服务规范,并在接待中国旅游团队的新加坡旅游专卖店开始执行,包括用中文书写发票、统一材质称谓标准和明确退换货原则。

   提示二:验明产品的保障期

    大多数产品都有一年的保障期,即允许消费者在保障期条款下免费享有产品退换和售后服务。

    提示三:登录网站了解公平交易法

  在新加坡,所有商家必须遵守“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具体条例请登录www.case.org.sg查询。如果消费者发现所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要求全款退货或与商家协商更换一件全新货品。保障期内全款退换货的原则同样适用于珠宝等贵重货品。

   提示四:寻求新加坡旅游局的帮助

新加坡旅游局一旦获知中国消费者在新加坡购物过程中被侵权,就会及时协助消费者与商家取得联系,查明真相并督促问题得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并且在收到材料备案的14天之内回复。(编辑: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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